過去二十年間,全球各國陸續將禁菸令從室內公共場所擴大到公園、校園周邊與騎樓,各國的吸菸人口比率也普遍呈現平緩下滑。但在公共衛生的聚光燈背後,卻出現一個令人坐立難安的反轉現象:在許多家庭的大門後面,非吸菸者,特別是婦女、幼童與行動不便的長輩,每天吸入的二手菸量不但沒有減少,在部分族群與地區甚至不降反升。
最新一份涵蓋204個國家與地區的全球性回顧指出,2023年全球仍有高達27.1億人常態性暴露於二手菸環境中;而台灣的家戶二手菸暴露率,也由2022年的28.9%逆勢攀升至2024年的35.6%[註1]。這場被法規止步於門外的健康危機,究竟是怎麼發生的?
一、全球大數據的警示:吸菸率下降,二手菸暴露為何依然居高不下?
如果單看世界衛生組織(WHO)歷年的吸菸率監測報告,很容易產生一種樂觀的錯覺:各國健康捐調高、菸盒警示圖文放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全球成年人口的吸菸率確實正在緩步下降。
然而,當研究人員把鏡頭轉向「家庭內部」,數據卻呈現截然不同的樣貌。根據2026年9月發表於《刺胳針公共衛生》(The Lancet Public Health)、涵蓋204個國家與地區、時間橫跨1990年到2023年的「全球疾病負擔」(Global Burden of Disease,簡稱GBD)2023年研究計畫,2023年全球仍有高達27.1億人(占全球人口33.9%)常態性暴露在二手菸環境中,其中7.67億是15歲以下兒童,這一年估計造成166萬人死亡、4,480萬DALYs(健康壽命損失年數)[註2]。
值得先說明一件事:GBD研究本身把「全球暴露人數不減反增」的現象,主要歸因於人口持續成長,而不是本文接下來要談的「室內外禁菸把人擠回家裡」效應。後者是台灣自身資料觀察到的在地邏輯,用來解釋「家戶暴露為什麼上升」,跟全球尺度的人口成長效應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機制,不宜混為一談。
但無論驅動原因是什麼,二手菸本身的危害是明確的。它並不是「稀釋後的菸味」:香菸燃燒端持續逸散到空氣中的側流菸(sidestream smoke),由於燃燒溫度較低、缺乏濾嘴過濾,一氧化碳濃度可達主流菸的3倍以上,部分揮發性亞硝胺等致癌物濃度更可能高出數十倍[註3]。研究也證實,即使是短暫暴露,也可能對心血管系統造成急性影響:有研究讓非吸菸者暴露於二手菸環境20到30分鐘,便觀察到血管內皮功能受損、血小板活性上升,跟吸菸者本身的血管反應相近,雖然這類急性效應多半在暴露結束後短時間內回復;長期而言,二手菸也是誘發兒童氣喘急性發作、中耳積水、下呼吸道反覆感染與嬰兒猝死症候群(SIDS)的明確風險因子[註3]。
但令人不解的是,大眾對菸害的認知早已普及,為什麼家裡的菸味反而揮之不去?
二、政策的「排擠效應」:當公共場所全面淨空,菸味往哪裡躲?
公共衛生學界有一種常見的觀察:法規把吸菸者從一個空間趕出去,如果沒有配套的戒菸協助,他們通常會轉移到下一個相對不受規範的空間,而不是就此戒菸,這被稱為空間排擠效應(displacement effect)。
回顧近二十年台灣《菸害防制法》的推進歷程,第一階段先禁止在辦公室、大眾運輸、餐廳等室內公共場所吸菸,第二階段逐步把規範延伸到部分半戶外空間。「空間排擠效應」是不是同樣發生了?把國健署歷年的吸菸行為調查攤開來看,答案相當清楚。
2008年到2018年間,室內公共場所的二手菸暴露率從27.8%降到3.6%,這是菸害防制法上路後最直接的成效;但同一段時間,戶外非禁菸場所的暴露率不但沒有下降,反而從36.2%上升到45.6%[註4]。吸菸者被室內禁菸令請出門外,但戶外沒有相應規範跟上,暴露場景於是從騎樓、公園、機車停車格重新聚集。
2026年起,包括台中多座運動中心在內的部分公共場所已經開始把戶外納入禁菸範圍[註5],方向正確,但目前仍是點狀推進,還沒有形成全面規範。
菸味最終去了哪裡?答案正是:自己的家裡。公共衛生法規清理了「公領域」的空氣,卻也把菸霧與健康風險,轉移到了公權力最難以觸及的「私領域」:家中的客廳、陽台,或是密閉的自用車廂。這種轉移在經濟弱勢家庭尤其明顯:高收入族群往往住在坪數較大、有獨立陽台或單層排氣的新建案,基層勞工與弱勢家庭則常擠在通風不良的老舊公寓,一旦有人在室內點菸,整間屋子便瞬間成為難以消散的「菸毒蓄積室」。
三、台灣的本土現狀:35.6%的家戶暴露率背後,是誰在承受代價?
國健署歷年調查顯示,台灣在推動公共場所禁菸上堪稱亞洲前段班,成年人吸菸率也呈長期下降走勢。然而「家庭二手菸暴露率」卻在近年出現逆勢反彈:國健署最新調查發現,2024年台灣的家戶二手菸暴露率攀升到35.6%,比2022年的28.9%多了6.7個百分點[註1]。換句話說,平均每三個台灣家庭,就有一個正在跟二手菸共處一室。
- 性別與年齡的不對等:台灣成年男性吸菸率遠高於女性,但承擔家戶二手菸健康傷害的,多半是不吸菸的女性配偶、同住的年邁父母與未成年子女。GBD研究估計,台灣整體二手菸暴露率為45.1%,其中女性暴露率(51.5%)明顯高於男性(38.7%)[註6],許多全職主婦或在家照護長輩的女性,即便自己一生不曾碰菸,卻每天在廚房、陽台與客廳承受數小時的暴露。
- 高齡社會的隱形傷害:台灣正步入超高齡社會,許多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心臟衰竭或高血壓的長輩因行動不便長期居家,同住家人的室內吸菸,等於讓脆弱的心血管系統雪上加霜。
公權力保護了大眾在捷運站與百貨公司的呼吸權,卻把最弱小、最無法逃離的人,留在了煙霧瀰漫的客廳裡。
四、居家防菸的常見迷思:開窗、通風、抽油煙機,真的有用嗎?
在許多吸菸者的觀念裡,常存在一種「體貼的自欺欺人」:「我都在陽台抽」「我抽菸時有開窗戶、開電風扇吹向外面」「我在廚房開抽油煙機抽,客廳根本聞不到味道」。但在氣膠物理學面前,這些自我安慰的方法,防護效果幾乎趨近於零。
迷思一:開窗或開電扇就能吹散毒素?煙霧中的微粒(如PM2.5)與揮發性有機物,點燃瞬間便隨空氣對流迅速擴散。只要室內外存在微小溫差或氣壓差,開窗反而可能因空氣擾動,把陽台或窗邊的煙霧直接帶回室內深處。
迷思二:開著抽油煙機抽菸?家用抽油煙機的排風設計是針對鍋爐上方的油煙顆粒,不是用來攔截擴散極快的菸霧分子。站在抽油煙機前抽菸,大量側流菸依然會繞過吸風口,沿著天花板逸散到客廳與走廊。
迷思三:陽台抽菸、關上門就沒事?即使關上陽台玻璃門,吸菸者抽完菸走回室內,附著在頭髮、衣物與呼出氣體中的化學物質,仍會在接下來數十分鐘持續釋放到室內空氣中。
美國冷凍空調工程師學會(ASHRAE)在其官方立場文件中明確指出:一般的通風、開窗或空氣清淨設備,都無法把二手菸的健康風險降到安全水準;唯一有效的控制方式,是完全禁止在建築物內外吸菸[註7]。
五、看不見的隱形殺手:三手菸如何沉積在家具與皮膚上長達數月?
比二手菸更隱蔽、也更難防範的,是近年環境醫學高度關注的「三手菸」(thirdhand smoke)。當香菸熄滅、菸霧看似已經消散,菸霧中釋放的尼古丁與其他化學分子,會持續吸附在室內的沙發織布、窗簾、地毯、牆面,甚至灰塵與人體皮膚表面。
- 殘留時間長:研究發現,即便房間已數個月無人吸菸,牆壁與沙發內部滲透的尼古丁殘留物依然可以被檢測出來。
- 會二次反應生成致癌物:殘留在室內表面的尼古丁,會與空氣中常見的亞硝酸(HONO)發生表面反應,生成毒性更強的菸草特異性亞硝胺,再度釋放回空氣中[註8]。
- 對幼童影響最大:嬰幼兒經常在地毯與地板上爬行、啃咬玩具,並頻繁透過「手-口接觸」探索環境,經皮膚吸收與腸胃道食入三手菸毒素的劑量,因此遠高於成人。
這意味著,即使吸菸者刻意趁家人不在時才抽菸,當孩子回家坐在沙發上、躺在地毯上,依然可能在無形中攝入這些殘留的毒性物質。
六、集合住宅的呼吸權困境:樓下抽菸樓上遭殃,法律到底管不管?
在都市生活裡,家戶二手菸的來源,往往不只是自己家人的菸,還有「鄰居飄過來的菸」。台灣地狹人稠,多數都市人口住在公寓與集合住宅,管道間共構、陽台與窗台飄散,是不少住戶的長期困擾。
台灣現行《菸害防制法》主要規範公共場所,對私人住宅內部與私人陽台,公權力原則上無法主動開罰介入。現行可用的自救管道,主要有兩條:
- 透過社區規約約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範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散發惡臭或製造噪音等妨害建築物公共安寧、衛生或安全的行為;私人陽台原則上仍屬住戶專有的私領域,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明文寫入社區規約,才能把「陽台禁菸」納入規範依據。經管委會協調仍不改善者,可依同條例第47條處新臺幣3,000至15,000元罰鍰;情節重大且持續逾三個月未改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甚至可依第22條規定訴請法院強制遷離[註9]。
- 循民事訴訟求償:民法第793條規定,鄰地的臭氣、煙氣等物質侵入自己的土地或建築物時,所有人得予以禁止;但實務上,比起直接援引第793條排除侵害,法院處理二手菸鄰損爭議時更常見的是依一般侵權行為規定判賠。已知案例中,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079號認定被告長期在自家門口吸菸、菸味長期飄入原告住處,構成對居住安寧人格利益的重大侵害,判賠新臺幣11萬元;但這起案件裡,原告並未能舉證自身健康因此受損,法院最終只就居住安寧受侵害的部分判賠,並未涉及健康損害賠償[註10]。換句話說,法律上確實有救濟途徑,但門檻不低,通常需要長期蒐證(報案紀錄、管委會協調紀錄、菸味與菸蒂照片等),也不保證能以健康受損為由獲得更高額賠償。
家本該是讓人卸下防備的地方,卻因為建築結構與法規的灰色地帶,成了不少人難以逃離的暴露場景。
七、國際如何破局:從私領域立法到社區無菸協議的可能路徑
面對家戶二手菸的全球性困境,部分國家已經開始跨越「私領域不可侵犯」的傳統思維,嘗試更前衛的干預策略:
- 車內載有兒童全面禁菸:英格蘭與威爾斯依《2014年兒童與家庭法》,自2015年10月起禁止在載有18歲以下人士的私家車內吸菸;法國也禁止在載有18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車輛內吸菸,違者可處約135歐元罰鍰,未即時繳納可提高至450歐元。澳洲8個州/領地中已有6個、加拿大13個省/領地中已有9個訂有類似規範,年齡門檻依轄區不同,介於16到19歲之間,多數在2007年至2011年間陸續上路[註11]。這些規定打破了「私人載具即私領域」的界線,確立兒童健康權優先於個人吸菸自由的原則,但多數仍是地方或省級規範,尚未形成全球一致標準。
- 公共住宅的室內全面禁菸:美國聯邦住宅及都市發展部(HUD)自2018年7月31日起,強制規定全美接受政府補助的公共住宅,室內(含住戶私人客廳與臥室)與建築物外25英尺範圍內全面禁菸,違者採漸進式處分,僅於多次違規後才會面臨驅離[註12]。
- 戒菸資源整合進基層醫療:新加坡透過全國性「I Quit戒菸計畫」與基層診所的戒菸照護協定,提供補助後的尼古丁替代療法(NRT),把戒菸支援盡量前移到民眾平時看診的第一線[註13],是把戒菸資源「送到家庭附近」的一種可能路徑。
八、台灣的菸害防制法規與戒菸資源,你可以怎麼用?
台灣現行《菸害防制法》在2023年3月22日經歷一次大幅修法:法定合法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電子煙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與使用皆不得為之);加熱菸則改為納管,須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能上市,且不得透過自動販賣機、電子商務等無法確認購買者年齡的通路販售;菸品容器的警示圖文標示面積,也從舊制擴大到包裝正反面各50%;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等場所,電子煙相關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萬元罰鍰[註14]。換句話說,法規這幾年確實一直在往前走,只是如同本文前面幾節談到的,室外與家戶這兩塊「法規真空地帶」,目前仍不在這波修法的涵蓋範圍內。
如果讀到這裡,家裡剛好有正在吸菸、也想戒菸的家人,台灣其實有現成、而且相對容易取得的資源:國健署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有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提供電話諮詢;全台各地的醫院門診、住院病房、急診,以及社區藥局,多數都提供「二代戒菸服務」,可就近查詢住家附近的合作院所與藥局。戒菸藥物(尼古丁替代療法如貼片、咀嚼錠,以及口服戒菸藥物)已納入補助,一般民眾每次藥費自付不超過200元,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再減免20%,低收入戶與山地、離島地區則全額免付[註15]。比起獨自硬撐或反覆嘗試又失敗,這其實是一條門檻不高、也不用自己一個人面對的路。
九、詩詩觀點:保護家人,需要的不是自欺欺人的「通風儀式」
小時候,家父也有抽菸的習慣。每次段考前他都會說:「考第一名爸爸就戒菸!」我真的考了第一名,他也真的戒菸,大概三個月。一直到大學某一年,他去紐西蘭短居旅行,不知道什麼原因,回來之後就把菸完全戒了。
我從小對菸味極度敏感,聞到二手菸時,身體不舒服的感受非常直接。最近剛好搭到一台「毒氣」滿滿的計程車,待不到幾分鐘就快要無法呼吸,回家後的噁心反胃還持續了好幾天。我很難想像,如果「家裡」每天都是這樣的光景,家人與長輩該怎麼好好生活。
這篇文章的初衷,絕不是要把吸菸者妖魔化。尼古丁是一種強大的成癮物質,許多吸菸者自己也在戒菸的路上掙扎過無數次。但我們必須誠實面對一件事:「只要我躲在陽台、只要我開了窗,就沒有傷害家人」,其實是一種自我催眠。只要身上的菸味還在、屋子裡還殘留著燃燒的微粒,家人的血管與肺泡,都在承受代價。
如果你深愛你的家人,請把這份愛化為實質的行動:別在住宅的任何角落點菸,哪怕是陽台、廚房或浴室;菸癮來襲時,換上外套、走到遠離建築物的空曠戶外;回家進門前,深呼吸幾次、洗手、漱口,甚至換一件外衣,別讓三手菸成了孩子身上的隱形毒素。當然,最徹底、最無價的禮物,永遠是給自己一個重啟健康的機會,走進社區藥局或戒菸門診,尋求專業藥物與心理支持。為了你最親愛的家人,戒菸這條路,值得你勇敢邁出第一步。
”— 詩詩觀點
研究與數據細節註釋(供查證與延伸閱讀)
- 台灣2024年(113年)家戶二手菸暴露率35.6%,較2022年(111年)28.9%上升6.7個百分點,數據出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經中央社與自由健康網於2026年8月3日報導。
- 研究全名為〈Global, regional, and national prevalence of second-hand smoke and attributable disease burden in 204 countries and territories, 1990–2023: a systematic analysis for the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Study 2023〉,由「GBD 2023 Second-hand Smoke Collaborators」共同完成,2026年9月7日線上發表於《The Lancet Public Health》(DOI: 10.1016/S2468-2667(26)00168-4),通訊作者為華盛頓大學健康指標與評估研究所(IHME)的Dr Luisa Sorio Flor。文中全球數字(27.1億人、33.9%、7.67億兒童、166萬死亡、4,480萬DALYs,以及暴露人數不減反增主要受人口成長驅動的說明)已直接查證論文全文與其線上附錄,未僅依賴二手媒體報導轉述的數字。
- 側流菸(sidestream smoke)化學物質濃度數據,出自美國國家醫學院與國際癌症研究總署彙整之菸草煙害研究文獻:以現代美製香菸為例,側流菸釋出的一氧化碳量約為主流菸的3倍以上,部分揮發性亞硝胺(如NDMA)濃度可高達主流菸的數十倍。心血管急性效應部分,Otsuka et al.(2001,JAMA)發現非吸菸者暴露於二手菸環境30分鐘,冠狀動脈血流儲備即降到與吸菸者相近的程度;Giannini et al.(2007)與Burghuber et al.(1986)的研究則分別觀察到20分鐘暴露後血管內皮功能(FMD)下降、血小板敏感度上升,但這類急性效應多在暴露結束後短時間內回復。兒童呼吸道與心血管相關健康效應,為國際間長期一致的研究結論。
- 台灣室內公共場所與室外非禁菸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率歷年數據,出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頁面:2008年(97年)室內公共場所27.8%、室外非禁菸公共場所36.2%;2018年(107年)分別為3.6%與45.6%。
- 台中市自2026年1月1日起,轄內12座運動中心(含兒童運動暨體適能中心)戶外區域全面禁菸,違者最高罰1萬元,屬於個別縣市與場所層級的規範,尚非全國性的戶外全面禁菸法規。
- 台灣(GBD分類下與中國大陸分開估計的獨立地區)數據出自GBD 2023二手菸研究線上附錄之國家層級表格:2023年整體二手菸年齡標準化盛行率45.1%,其中女性51.5%、男性38.7%。
- 美國冷凍空調工程師學會(ASHRAE)《二手菸立場文件》(Position Document on Environmental Tobacco Smoke)明確指出,稀釋通風、氣流阻隔或空氣清淨設備都無法把二手菸暴露控制在安全水準,唯一有效的控制方式是禁止在建築物內外吸菸。
- Sleiman et al.(2010,PNAS)發現,殘留在室內表面的尼古丁會與空氣中常見的亞硝酸(HONO)發生表面反應,生成包括NNA在內的菸草特異性亞硝胺,這類反應即使在香菸熄滅後仍會持續發生;後續文獻回顧也指出,室內尼古丁殘留物可在無人吸菸的房間中持續存在數個月以上。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範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散發惡臭、喧囂等妨害建築物公共安寧、衛生或安全的行為;私人陽台原則上屬住戶專有部分的私領域,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明文寫入社區規約,才能將「陽台禁菸」納入規範依據。違反規約經協調不改善,得依同條例第47條處新臺幣3,000至15,000元罰鍰;情節重大且持續逾三個月未改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第22條規定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 民法第793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對於他人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產生之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等物質侵入,得禁止之,但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此條文常被引用於二手菸鄰損爭議中主張排除侵害,惟目前法院實務上,賠償請求多仍依一般侵權行為規定(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處理。已知案例為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079號:被告長期在自宅門口吸菸,菸味長期飄入原告住處,法院認定構成對原告居住安寧人格利益之重大侵害,判賠新臺幣11萬元;惟原告未能舉證自身健康因此受損,故法院僅就居住安寧受侵害部分予以賠償,未涉及健康損害賠償。
- 英格蘭與威爾斯依《2014年兒童與家庭法》(Children and Families Act 2014),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在載有18歲以下人士的私家車內吸菸;法國亦禁止在載有18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車輛內吸菸,違者可處約135歐元罰鍰(未即時繳納可提高至450歐元)。澳洲8個州/領地中已有6個(南澳2007年、塔斯馬尼亞2008年、新南威爾斯2009年、維多利亞2010年、昆士蘭2010年、西澳2010年)、加拿大13個省/領地中已有9個(新斯科細亞2008年、育空地區2008年、安大略2009年、卑詩省2009年、新伯倫瑞克2010年、愛德華王子島2009年、曼尼托巴2010年、薩克其萬2010年、紐芬蘭與拉布拉多2011年)訂有類似規範,各轄區年齡門檻介於16至19歲之間。
- 美國聯邦住宅及都市發展部(HUD)「無菸公共住宅規定」(Smoke-Free Public Housing Rule)自2018年7月31日起生效,適用全美逾94萬戶接受政府補助的公共住宅,禁止在住宅單位室內、共用空間及建築物外25英尺範圍內吸菸捲菸、雪茄與菸斗,電子煙、鼻菸與嚼菸不在此限;違規採漸進式處分,僅於多次違規後才會面臨驅離。
- 新加坡透過全國性「I Quit戒菸計畫」與基層診所(Healthier SG)戒菸照護協定,提供補助後的尼古丁替代療法(NRT)等戒菸支援,將資源整合進民眾平時的基層醫療網絡。
- 台灣《菸害防制法》修法於2023年3月22日施行,重點包括:法定合法吸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全面禁止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與使用;加熱菸改採納管制度,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始得製造或輸入,並禁止以自動販賣機、電子商務等無法確認購買者年齡的方式販售;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擴大至包裝正反面各50%;室內外禁菸場所範圍擴大納入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等;電子煙相關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萬元罰鍰。
- 台灣戒菸資源:國民健康署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提供專業人員電話諮詢;全台醫院門診、住院、急診與社區藥局多數提供「二代戒菸服務」,可透過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鄰近合作院所與藥局;戒菸藥物(尼古丁替代療法如貼片、咀嚼錠,以及口服戒菸藥物)已納入補助,一般民眾每次藥費自付不超過新臺幣200元,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再減免20%,低收入戶與山地、離島地區全額免付。
參考來源(點擊展開)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
- 中央社 CNA — 35.6%家庭暴露二手菸 國健署警示短接觸傷身
- 自由健康網 — 每3個家庭有1個有二手菸 國健署:家庭二手菸暴露率攀升
- 自由健康網 — 2026元旦起開罰!台中12座運動中心戶外全面禁菸
- GBD 2023 Second-hand Smoke Collaborators — Global, regional, and national prevalence of second-hand smoke and attributable disease burden in 204 countries and territories, 1990–2023(The Lancet Public Health, 2026)
- Euronews — Second-hand smoke: 2.7 billion exposed, 767 million of them children, study finds
- Scimex — One-third of the world's population exposed to second-hand smoke
- NCBI Bookshelf — Composition, Exposure and Regulations: Tobacco Smoke and Involuntary Smoking
- NCBI Bookshelf — Experimental Studies Relevant to the Pathophysiology of Secondhand Smoke
- ASHRAE — Position Document on Environmental Tobacco Smoke
- Sleiman M, et al. — Formation of carcinogens indoors by surface-mediated reactions of nicotine with nitrous acid(PNAS, 2010)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民法第793條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 鄰居菸味不斷飄進家裡,該怎麼向法院主張救濟?
- ASH(Action on Smoking and Health, UK)— Smoking in cars
- SEATCA — Laws Banning Smoking in Vehicles Carrying Children: International Overview
- Le Permis Libre — Fumer au volant avec un enfant:amende et réglementation
- American Nonsmokers' Rights Foundation — Smokefree Public Housing – One Year Later
- HealthHub Singapore — I Quit Programme
- 中央社 CNA — 菸害防制法修法3/22上路 禁電子煙、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戒菸服務